当前位置: > 变态传奇 > 文章内容


  经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鉴定:公安机关送鉴的“传奇私服”网络游戏与盛大公司的“传奇”网络游戏相同率为94%,存在实质性的相似。

  经司法会计鉴定,周某等人在涉案期间(自2013年1月开始),通过客服为游戏玩家提供银行转账交易、支付宝帐户交易和游戏充值平台直接充值等三种途径,游戏收入共计48195000.26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被告人周某、周大某的现金及股票账户共计35415969.88元(截止2016年1月时价值),被告人胡某退出20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周某于2012年5月21日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已缴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周大某、胡某明知周某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银行账号或担任游戏客服等帮助,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周大某、胡某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对于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周大某、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与被害单位就赔偿问题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取得被害单位谅解,被告人周某、周大某退出部分违法所得,被告人胡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被告人周大某、胡某无犯罪前科,均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周大某、胡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宣告缓刑。被告人周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12)台椒刑初字第344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周某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被告人周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50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已缴纳)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500万元。

  另判决被告人周大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胡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主审法官表示,私服相对于官服而言,是指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并用于非法经营,属于网络盗版、侵害著作权的行为,而盗版的结果是直接分流了运营商的利润。盗版行为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将受到刑事法律的严惩。

  • 上一页
  • 1
  • 2
  • 3
  • 3/3
  • 相关文章